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国资委:2022年中央企业营收39.4万亿元 同比增长8.3%******
中新网1月17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会上表示,2022年,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9.4万亿元,同比增长8.3%;实现利润总额2.55万亿元、净利润1.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5%和5%。
彭华岗指出,中央企业在自身稳健发展的同时,采取减免房租、货车延期贷款免息、降低中小企业宽带专项费用等措施,积极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坚决扛起能源电力保供主体责任,不计代价增产增供、稳市稳价,在能源保供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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